天津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爱心助学金评选办法[2015-10-14]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4浏览次数:105

“爱心助学金”是爱心人士在我院设立的助学金,用以资助品质优良、家庭贫困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学生,以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结合我院情况,制定以下评定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 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

二、申请范围
    1.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在校生。

2.申请者应为学校当年认定的我院困难生A档学生。(一年级如评选当年未进行困难生认定,不在申请范围。)   

三、资助标准和名额
    2015年爱心助学金共资助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人。

四、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于15日17:00之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附表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评定条件及学生的书面申请,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推荐名单。
    3.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有关部门和资助方备案。
    4.经学校财务处发助学金。

附表1:爱心助学金申请表格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作者:学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