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6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者:王慧泉发布时间:2016-10-09浏览次数:298

天津工业大学2016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举办时间:20161015

二、举办地点:天津工业大学望星田径场

三、组别及竞赛项目

1. 学生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l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足球踢准、齐心协力(两人三足)。

2. 学生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l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齐心协力(两人三足)。

3. 学生混合组:

 拔河(男生10人,女生6人 )

四、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

1凡身体健康的我校正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学生(标“★”的为体育特长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如有多报只保留前3人;每人限报2项,如有多报只保留前2项,接力、拔河项目除外。

3报名时间:各单位按男、女组别分别填写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校园网网络办公发送到体育部杨已茂办公邮箱,电话:13920865667。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923日。各单位报名后必须进行一次核对,核对无误后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纸质报名表由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26-27交到体育部109办公室杨已茂老师。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学生组100米、200米分预、决两个赛次。预赛后按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其余各项竞赛均采用一个赛次,按成绩录取名次。

3凡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赛前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比赛。

4对于参加3000米、5000比赛的运动员进行限时规定,限时女子300019分钟内、男子500024分钟内。

5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胸前、背后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号码分配按本规程执行。(各学院如有缺失自行补制,号码布为漂白的确良布,规格为 24cm×20cm)。

6. 足球踢准:目标为5个圆环,以五环的形式组成,上边3个下边2个,队员在相距10米的位置踢进五个圆环,5个圆环的分值分别为下边2个为2分,上边中间的为5分,上边两边的为8分。每名队员5个球,以得分多少排列名次,第一名如分数相等,则加赛,直到分出胜负,其余名次可并列。

7. 齐心协力2人并列站立,将中间的两腿绑在一起,距离30米,以时间快慢决定名次。

8. 拔河:分成8个组,每组两个队,以抽签的形式决定。每组出线一队,出组后交叉淘汰。第一轮被淘汰的4支队伍并列第五,第二轮被淘汰的两支队伍并列第三,第三轮决出第一名和第二名。

9.足球踢准、齐心协力按单项分计算,拔河项目按双倍分计算。

六、检录

各比赛项目提前 30分钟检录,请各单位提醒参赛队员准时到检录处检录,未检录者按弃权处理。

注:比赛时,点名三次未到者以弃权论处。

七、各单位号码分配

学生组:

1.纺织学部              0001-0100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1-0200

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201-0300     4.机械工程学院          0301-0400

5.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0401-0500     6.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0501-0600

7.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601-0700     8.理学院                0701-0800

9.艺术与服装学院        0801-0900     10.管理学院             0901-1000

11.经济学院             1001-1100     12.人文与法学院         1101-1200

13.外国语学院           1201-1300     14.应用技术学院         1301-1400

15.国际教育学院         1401-1500     16、研究生工作部         1501-1600


八、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每项参赛人数超过8人(队)时录取前八名,不足8(含)人(队)时,按参赛人(队)数减2录取,该项参赛人数不足3人(队)时,则取消该项比赛。各单项名次分值按 97654321计分。接力和拔河项目加倍计分,出现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则无下一名次。

 2.享受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入校的田径运动员参加比赛,成绩超过普通学生第一名者并列名次,两名特长生参加同一项目比赛,成绩均需超过普通学生第一名,并排出名次,与普通生并列,否则不计成绩。

 3.团体总分:学生组按各学院男、女生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经济学院学生团体总分高于其他学院,则团体总分并列第一,若团体总分未超过其他学院,则按实际团体总分排列名次)。

1)计分办法:按各学院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计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则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2)破记录加分办法:破校记录者加 10分,破市高校记录者加 2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破多等级田径记录,只加其中最高等级的相应分值,如多次破某项记录,只加分一次。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大会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比赛中如有申诉事项,必须在该项目赛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裁判长、裁判员由校体育部统一选派。

十、违纪处理

凡违反竞赛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并直接影响该单位精神文明奖的评选。

十一、本届运动会以此规程为准,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工业大学2016年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