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郭晶发布时间:2016-10-20浏览次数:1481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一)奖励范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求是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综合测评突出的困难库中的学生。(如果专业排名前20%的困难生人数超过87人,学院将会把专业排名提前,如提前到18%17%……。同等排名条件下的困难生,成绩高的优先考虑)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为87人。

(三)申请程序:2015级转专业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原学院评选

意愿申请的同学登录学院网站学生工作学生管理中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完毕后打印,然后用黑色水笔手签字,将申请表的打印签字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名称为班级+姓名)交给本班班长,请以专业为单位收齐后20161024日前交到学办郭老师处,电子版表格汇总后以“班级+励志奖”为名压缩后发到邮箱dxxypjpy@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能兼得;与校长奖学金及学业突出类单项奖学金奖金不兼得,荣誉可兼得。

提示:国家奖助学金不能兼得,请符合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同时又符合一等助学金评选要求且个人能获得校长一等奖学金的同学自己选择是否放弃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励志奖学金奖励金5000元,一等助学金与校长一等奖学金之和为3500+1600=5100元。但国家励志奖学金比校级奖学金荣誉级别高。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

(一) 国家助学金名额及奖励标准:我院共计一等奖205名额,二等奖101名额,三等奖108名额。金额:一等助学金为3500/人、二等助学金为2800/人、三等助学金为2200/人。

(二)申请资格:

1困难生库中的同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只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即可。

2非困难生库但在上一学年度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在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供当地的有效证明(有政府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其它困难证明,允许提交传真件或扫描复印件)。

3201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在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供当地的有效证明(有政府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其它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孤儿证明等,允许提交传真件或扫描复印件)。

4、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消参评国家助学金的资格:今年评选结果公示日前一年以来受过处分;退学试读;退学;休学;停学。

5.申请者所填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收回其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6. 助学金获得者须履行承诺:每学年应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少于80小时,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被认定为优秀个人或合格个人的同学不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其他同学必须附相关材料)

(三)等级评定: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评定

1、一等助学金从困难库A档和B档的学生及困难程度较大的C档学生中产生。

2、二等助学金按照C档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3、三等助学金从部分C档学生和非困难生库的学生(含2016级新生)中产生。

(四)申请程序:转专业学生的助学金在现学院申请

请意愿申请的同学登录同学登录学院网站学生工作学生管理中下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完毕后打印,然后用黑色水笔手签字,将申请表的打印签字版(一式二份)及困难证明材料和电子版(名称为班级+姓名)交给本班班长,请以专业为单位收齐后20161024日前交到学办郭老师处,电子版表格汇总后以“班级+助学金”为名压缩后发到邮箱dxxypjpy@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表上的照片一律用2寸正面免冠电子版的,照片随申请表一起黑白打印。

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空白表.doc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空白表.doc

《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doc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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