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已制定并通过了学校的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7月5日,如果同学们对推免办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到学院4B314反应或致电8395516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办法
(2016年)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学风,促进本科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措施。根据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优秀201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我院推免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肖志涛
组员: 李红霞、郭翠娟、白华、李贺、丁明君、曾华英
第二条推荐条件
(一)我校具备报考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按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并具有较强的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必修课、限选课及实践性教学环节修读不合格;
(二)在校期间曾受到纪律处分。
第四条 推免生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奖励分(B)
其中,学习成绩(A)为1—3学年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所修成绩按学分加权后计算的平均学分绩,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即: A=∑(课程学分数×该课程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数。
奖励分(B)的计算详见第六条。奖励分值涉及的各种奖励截至2016年8月31日,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第五条 有特殊专长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果,且其成果通过专家组鉴定认可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一等奖获奖者(含集体获奖的全体成员),若满足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条件,可直接推荐为推免生,其名额数计入当年推荐总名额。
第六条 除符合第五条者外,推免生的奖励分值按下述办法确定(同一类别多次获奖取高分,不累加)。
(一)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二、三等奖获奖者,分别奖励5分、3分;
(二)天津市教委主办的省部级学生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三)学校“求实杯”数学竞赛、“兴华杯”英语竞赛、“耀华杯”计算机竞赛一、二等奖获奖者,分别奖励2分、1分;
(四)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者,奖励3分。
第七条 推荐名额
(一)根据学校当年下达我院推免生的总名额,原则上根据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数,按比例分配名额。
(二)进入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七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分配名额比例。
第八条 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上级文件修订推免办法,报送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实施。
(二)符合遴选推荐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奖励证明原件。
(三)学院教学办公室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提出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四)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免生的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对候选人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
(五)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提出推荐意见后,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在规定期限内,学院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学生成绩单、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推免生信息表报送教务处。
(七)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推免生名单。
第九条 免试生需参加当年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考报名与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随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第十条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学习不努力,纪律松懈,受到行政、党团纪律处分者。
(二)第四学年课程修读不合格者。
(三)不论何种原因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四)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入学后被查实的也要做退学处理)。
天津工业大学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6月20日
(作者:天津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