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团委关于组织开展“助力青春 创向未来”2017年“创青春”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2017-11-13]

发布者:孟梦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329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启迪创意思维,全面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职业转换能力,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助力青春 创向未来”2017年“创青春”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大赛主题

    助力青春 创向未来

  2. 大赛方案

    主体赛事:“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 3 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1.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 3 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

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注意事项第1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六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

2.竞赛赛制:请学院组织推荐优秀作品报送校团委,学院推荐不少于10件作品申报创新创业计划竞赛10件(含10件)、创业实践挑战赛5件(含5件)、公益创业赛3件(含3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一件作品。

3.评审方式:学校邀请有关专家、企业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承担竞赛的评审工作,对参赛作品提出意见、进行评审。

4奖励办法:三项主体赛事均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同时,按照津工大【2017】145号《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实践活动学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授予相应课外实践学分,其中团队参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作品,将根据津工大【2016】71号《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三、推进步骤

(一)报名阶段(2017年11月-12月)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参赛作品,所报作品必须经过学院推荐,校团委不接受个人报名。学院需报送参赛作品名单电子版(见附件1)。每份参赛作品需报送《参赛作品申报表》1份(见附件2),完整的商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1份,纸介质版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加盖公章)于12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至学院4B313孟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605447906@qq.com,命名方式:班级+姓名+2017“创青春”参赛作品。

(二)立项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初)

申报竞赛的项目可以由学生独立或者合作完成,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竞赛活动评委会将对各学院报送作品进行立项评审,确定两个等级进行资助(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以及无资助项目。其中:重点资助项目0-10件,资助金额为1500-2000元,一般资助项目0-30项,资助金额为500-1000元,无资助项目若干。

(三)竞评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初)

竞赛活动评委会对立项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参赛选手答辩情况,结合商业计划书或项目运营报告书面得分评选出获奖作品,竞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参赛学生为我校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全部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18年7年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学院证明)。

2、该赛事作为2018“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和2018“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推荐选拔赛,项目指导老师和参赛成员一经报送将不得更改,团队需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学院。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4、2018年1月,针对立项评审通过的项目,须在e缘网站进行报备,未进行报备的作品将取消评奖资格。

5、各学院要做好大赛的动员工作,充分借助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在学生中营造创新、创业的氛围。同时,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

附: 

  2017年“创青春”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