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校长奖学金的评定(注:校长奖学金不能与学业突出类奖学金兼得)
奖励范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全面发展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参考学生学年度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进行评选。综合成绩=学年平均学分绩+奖励分,奖励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校长一等奖学金,奖金1600元,获奖比例为所在专业学生总数的3%,专业学生人数以参加期末考试的人数为准。卓越班的获奖比例按本班人数核算,通信和通信合作分别核算。
2、校长二等奖学金,奖金1000元,获奖比例为所在专业学生总数的7%,专业学生人数以参加期末考试的人数为准。卓越班的获奖比例按本班人数核算,通信和通信合作分别核算。
3、校长三等奖学金,奖金500元,获奖比例为所在专业学生总数的15%,专业学生人数以参加期末考试的人数为准。卓越班的获奖比例按本班人数核算,通信和通信合作分别核算。
4、校长奖学金自愿申请,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首页的学生工作学生管理栏目http://xxxy.tiangong.edu.cn/xsgl/list.htm)下载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填写完后打印,并于10月29晚上18:00—20:00之间交到学院4B311勤工部资助管理部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校长奖学金与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按高标准的发放。
6. 本科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校园文明建设;
(3)明礼诚信,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体育课成绩良好。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1)当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未通过(以补考前课程成绩为准;缓考课程按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2)当学年未修满最低学分数;
(3)当学年受通报批评处理或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4)在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1、单项奖学金自愿申请,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定办法参照《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2、奖励金额及授奖比例
(一)学业突出奖(400元/人)
(二)道德高尚奖(400元/人)
(三)社会活动类(400元/人)
3、请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同学登陆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首页的学生工作学生管理栏目http://xxxy.tiangong.edu.cn/xsgl/list.htm)下载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院级单项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填写完后打印,并于10月29日晚上18:00—20:00之间交到学院4B311勤工部资助管理部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17级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在原学院评定。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