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2022-04-15]

发布者:薛高建发布时间:2022-04-14浏览次数:1685

2022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特制定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22年采取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招收攻读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5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1名)。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成员由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发布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分配招生计划、审定录取结果、录取过程监督、遴选考核小组成员、开展对考核小组成员的培训、指导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考核小组的考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系统测试等。

(三)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博士生招生工作检查组,负责全校在博士生招生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综合考核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方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进行。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考核系统平台,钉钉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钉钉会议,并根据学院要求提前进行系统测试。所有参与考核人员均须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各项操作后方可上岗。

(二)考核时间

1.系统测试时间为:2022418-22

2.英语考核时间为:2022424

3.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为:2022424

4.同等学历报考考生加试时间:2022424

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审核结果将于418日起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综合考核工作实施

(一)资格复查

综合考核前对综合考核名单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如下:

1. 考生是否均符合《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和本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若报考专项计划,其个人信息是否与相应的报考资格审批情况对应。

3. 考生在综合考核前应签订《网络远程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4. 资格复查应在综合考核至少1天前完成,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成绩

1.英语考核:

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水平合格认定:

1)参加组织的英语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包括外国语自我介绍及口语交流。英语测试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IELTSA类学术类)≥5.5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或TOEFL60WSKPETS5)≥60视为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以上英语成绩始终有效;非应届考生,以上英语成绩近三年取得的有效,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291日。英语成绩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1)考生准备PPT进行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汇报,然后接受考官质询,总计时间20分钟左右,其中考生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具体汇报内容如下:

专业基础测试:申请者须详细论述本科专业、所学课程、成绩;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及课程,以及所参加过的课外实践活动。考察申请者是否具备完成博士研究课题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综合测试:重点围绕硕士阶段的研究课题、取得成果和未来研究方向规划。包括:课题研究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所解决的关键问题和创新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已经参加工作还需要详细介绍工作阶段所从事的专业、课题等;未来拟开展的研究方向及规划。考察申请者是否具备攻读电子信息博士专业学位的能力。

此外,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别提醒:各考核环节全程录像录音,要求考生汇报时隐匿自己拟报考的博士指导教师的姓名,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3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30%+专业综合测试*70%,并结合2022年招生计划和博士指导教师招生名额,依据申请者总成绩择优录取并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权。

3. 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

考核方式:腾讯会议,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三个科目:政治理论课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三)考核要求

不同考核小组应统一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核成绩由每位考核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各考核小组的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对每个考核小组考核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考生各单项成绩低于合格线,视为总成绩不合格。

、考核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宿舍)准备综合考核。在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界面,不得人为中断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二)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领导小组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考核小组考官和工作人员,每名考官和工作人员均需签订《2022年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责任书》,对试题以及相关工作严格对外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领导小组充分重视对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我校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核小组组长、考官和小组秘书要熟练掌握网络远程考核系统平台的各项操作,各学院要配备专人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官行为须规范,考核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考官和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入场,不得有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与考核无关的行为。

4. 学院将会同研究生院、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八、录取

(一)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每名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非校内的兼职导师担任第一导师需符合《天津工业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原则上每年招收的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生不超过1名(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特殊人才按合同或相关规定执行。

博士招生名额的分配与博士生导师的科研业绩挂钩,优先考虑正在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科研成果突出、培养质量优秀的博士生导师。

(二)录取办法

公开招考考生按照招考计划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进录取。

对于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按照报考该导师申请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总成绩最高者优先录取。

在前述的基础上,若出现剩余招生计划,再将多人报考同一导师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依次递进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名额数用完。

(三)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不予录取的情况

1. 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英语水平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专业基础、专业综合任一单项低于60分,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6.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任一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7.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2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不享受助学金(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非在职考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责任。

(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信息公开

(一)提前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录取后应及时公示拟录取学生信息。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三)本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

举报电话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2-8395516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8395501616622174988

纪检监察022-83955202

网站地址:https://xxxy.tiangong.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考生复试承诺书.docx


 

天津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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