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系部相关负责人、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依规公开招生信息等。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中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专项计划、政策照顾等考生,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比例
1.招生计划:
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习方式 |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 先进电子材料与器件 | 20(含推免生1人) | 全日制 |
集成微系统 |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通信网络与光电检测系统 | 10(含推免生1人) | 全日制 |
智能信息处理技术与系统 | 20(含推免生2人) |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新一代电子信息器件 | 62(含推免生1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 | 全日制 |
智能电子信息系统 | |||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通信系统工程 | 12 | 全日制 |
通信信号处理 | 13 |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微纳电子器件技术 | 45(含推免生1人) | 全日制 |
集成微系统工程 | |||
085400电子信息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20 | 非全日制 |
2.复试比例: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领域)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专项计划复试名单进行复试。
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一志愿合格生源情况,我院可能适当调整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
四、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我院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自考准考证原件(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4)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定向就业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提交《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10.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1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
12.《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见附件2)
13.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一志愿考生收到复试通知(以学院网站公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为准)并同意复试后,考生须在3月29日下午13:30-15:30之间携带上述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天津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B304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调剂考生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可参与复试
五、复试名单公开
各批次复试前,在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我院不做破格复试。
六、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复试费用
1.复试方式
我院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
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在3月29日—3月30日期间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安排以复试资格审核时通知通告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在4月8日-4月20日期间进行,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核及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3.现场复试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凭准考证进校。
4.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我院调剂复试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拟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泛雅平台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号码为:022-83955164。
5.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
缴费时间:即日起至3月29日12:00。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缴费界面右上角的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注册后,再登录缴费。缴费后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考生调剂阶段如需再次参加我校复试的,可不必重复缴费。
七、复试内容和复试成绩
1.复试内容
复试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五个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通过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
(1)笔试:考试科目《电路理论》、《微机原理及应用》,考生可选择其中1个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生可从《C语言程序设计》、《电子技术基础》、《半导体物理》中选择与初试科目不同的2门加试科目进行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考试大纲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实践能力考核: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满分20分。实践能力考核分为两个测试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其一。
电子实践能力测试组(20分钟):主要考核对直流稳压电源、示波器、信号发生器、数字万用表等常用电子仪器的操作规范掌握程度与工作原理理解能力;考查使用电阻、电容、电感、二极管、三极管、运算放大器及杜邦线等元器件搭建基本电路的实操能力;综合评价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电路原理分析、参数计算与故障排查的综合应用水平。
软件编程能力测试组(60分钟):根据问题描述,画出程序流程图,并采用C语言编写完整的程序,运行后得到正确结果。
(3)面试(满分60分):
①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考官随机出题,考生用英语作答。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建立电子技术基础(包含模拟电子技术和数字电子技术)、通信原理、信号与系统、半导体物理、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数字信号处理6个试题库,考生选择2个与初试科目不重复的试题库,在每个试题库中抽取2题,现场作答。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面试时长在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2+实践成绩+面试成绩
八、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我院对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我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考试,包括复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的任一部分按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对复试进行录音录像。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端的设备及环境要求如下:
1.系统要求。我院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作为首选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应急备用远程复试系统,笔试拟采用泛雅平台进行。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泛雅平台、腾讯会议系统,并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远程复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学习《学信网复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确保复试系统操作熟练,复试能够顺利进行。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应急备用系统,在复试前考生要按照学院要求做好准备。
2.机位配置。考生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考生正面面容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可能与复试相关的物品或资料。“第二机位”要能够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位于复试场所远端,与考生后背成45°角,能够拍摄到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3.设备要求。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复试设备,使用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复试场地监控设备。“双机位”音视频信号采集应清晰流畅。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并保障复试期间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连接和4G以上连接方式,确保设备功能满足复试要求。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
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远程复试的过程中,远程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考生在复试期间需保持网络畅通,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听不清问题时,须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4.环境要求。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远程复试,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允许出现可能干扰复试进行的其他声音。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环境亮度合适,光线不能过暗,不要逆光。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5.仪容仪表。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
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
1.考生在网络远程考核过程中若出现视频卡顿、黑屏等现象,可尝试刷新界面或关闭软件重新进入考场。
2.如在网络远程考核过程中出现严重网络故障、停电等突发状况,请考生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并尽快主动与学院取得联系。如果网络在3-5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最后复试或者更换考题继续复试,考生端网络不能及时恢复的,将另行安排复试时间。
面试过程中,严禁考生“缩屏”或切换屏幕。
九、调剂管理
1.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初试专业课应属于电子信息大类,除085400电子信息专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学科专业(领域)外国语和业务课一考试科目应为数学(一)、英语(一)。
(3)具体调剂条件详见我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2.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我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院将在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一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8)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9)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我院负责,我院将及时解答考生咨询,保证信息沟通畅通。
(10)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内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操作。
(11)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服务系统缺额情况和我院网站通知。
3.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研招调剂系统”,依据我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十、录取管理
1.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初试总分为500 分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录取规则
各学科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若考生初试外国语科成绩仍相同,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复试工作完成后,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我院网站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3.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推荐以及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
6.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十二、监督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和我院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等部门反映有关情况。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83955164
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22-83955010
学院研招办公地址: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B302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jsb.tiangong.edu.cn/2714/list.htm
学院网址:http://xxxy.tiangong.edu.cn
十三、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天津工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