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工作文件规定以及《天津工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一)我院推免招生学科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学位类别 | 学习方式 | 推免计划 |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 01先进电子材料与器件 | 学术学位 | (1)全日制 | 6 |
02集成微系统 | 学术学位 | (1)全日制 |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01通信网络与光电检测系统 | 学术学位 | (1)全日制 | 6 |
02智能信息处理技术与系统 | 学术学位 | (1)全日制 |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01新一代电子信息器件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5 |
02智能电子信息系统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01通信系统工程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3 |
02通信信号处理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01微纳电子器件技术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5 |
02集成微系统工程 | 专业学位 | (1)全日制 |
(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院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二)提交材料。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并同意后,于12小时内将申请材料发送至398334323@qq.com。
请将以下材料放在以“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申请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后,将文件夹压缩为ZIP格式提交,压缩包也以“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申请专业名称-考生姓名”的格式命名。要求所有上传的扫描文件内容清晰,并按照文件内容对文件名称进行重命名,命名的格式要求为“考生姓名-文件类型编号-文件名称”,如:张三-1-身份证照片、张三-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等等。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附件1)。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8.202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附件3)。
(三)综合考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我校综合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1.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英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主要测评外语听力理解、口头表达等,考察是否具备外文文献阅读、国际学术交流的基本外语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30分):围绕本学科基础理论、核心知识点、前沿动态、报考方向相关专业知识提问,评估专业知识掌握深度、专业理解力、专业逻辑思辨能力。
(3)实践能力考核(满分20分):针对实验操作、项目经历、工程案例、毕业设计、科研实操经历进行问询,考核动手能力、方案设计、问题排查、实验/项目实施落地能力。
(4)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40分):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这一项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五)拟录取。我校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入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六)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在我校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七)数据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生拟录取数据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经市级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四、录取要求
1.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202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五、管理与监督
我校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83955164
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22-83955010
学院研招办公地址: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4B302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jsb.tiangong.edu.cn/2714/list.htm
学院网址:http://xxxy.tiangong.edu.cn
六、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0日
附件3:202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表.docx